1. 若房产是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比如双方可协商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款,补偿款数额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双方贡献等因素确定。2.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婚后共同还贷,那么房屋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一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需计算共同还贷金额及房屋增值数额,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3. 若房屋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此份额分割。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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