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复核案件会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程序合法性等,以确保死刑判决的慎重与公正,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防止错杀。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