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复杂领域中,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着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在困境中寻得希望,他就是广东晋廷律师事务所的刘伟路律师。刘伟路律师拥有 11 年的执业经历,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这一良好的教育背景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不仅是广东晋廷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刑事部主任,还担任广东省律协职务犯罪委员会委员,韶关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以及韶关市经济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这些职务充分彰显了他在法律界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在刑事辩护领域,刘伟路律师专注深耕多年,成绩斐然。他办理过众多复杂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在陈某某(化名)职务犯罪案中,某局原局长陈某某(化名)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涉案金额达 167 万元,公诉机关认定数额巨大,按法律规定可能被判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刘伟路律师团队组成专项辩护组承接此案。刘伟路律师深入研究职务犯罪辩护要点,多次会见当事人,细致审查案卷材料。他针对案件特点制定精准策略,核实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的坦白情节,协调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展现真诚悔罪态度,强调其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庭审中,他清晰呈现辩护观点,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核心意见,判处陈某某(化名)有期徒刑 3 年 3 个月,较初始量刑大幅缩减,充分体现了刘伟路律师在职务犯罪辩护领域的深厚积淀与专业技巧。在孙某某(化名)帮信罪 + 诈骗罪关联案中,孙某某(化名)先因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拘留,刘伟路律师介入后,研判案件证据短板,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成功为其争取取保候审。然而取保期间,孙某某(化名)又因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 400 余万元)被再次刑拘,公诉机关认定数额特别巨大,建议量刑 10 年以上。刘伟路律师接手后跨阶段持续跟进,多次会见当事人、梳理两案关联证据。针对诈骗罪,他提出核心辩护意见:当事人系从犯,无组织策划行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同时针对帮信罪,坚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观点。最终法院采纳刘伟路律师全部意见,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帮信罪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重罪大幅降刑与一罪不起诉的双重辩护成果。除了刑事辩护,刘伟路律师还涉及民商事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及婚姻家庭相关法律事务。他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独特的出庭辩护技巧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多次在复杂案件中取得优异结果,帮助当事人化解危机,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信赖。法律之路,道阻且长,但刘伟路律师始终坚定地秉持着专业精神,在每一个案件中全力以赴,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他的专业与负责,无疑为众多在法律迷雾中徘徊的人点亮了希望之光,成为法律公正与正义的有力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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