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行为人故意使用这类虚假票据以骗取财物。2. 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些票据已失去效力,使用它们进行诈骗活动。3. 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未经合法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票据。4.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通过开具没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的支票来骗取钱财。5.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出票人故意不具备相应资金保障或虚假记载重要事项来实施诈骗。票据诈骗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他人财产权益。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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