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核心分析主体特定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行为特征违背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特定行为。结果要件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相关合同财务凭证会议记录等,证明董监高的不当行为及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关注法律程序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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