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法兼备的专业律师龚淑芳律师,拥有律师执业证及医师执业证,本科医学学士出身。她从事医学临床多年,拥有主任医师职称,还在省内具有教学职能的三甲医院从事临床工作几十年,临床经验丰富。同时,她也是南昌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从事高等院校教学多年,具有内科学、药学、法学等教学资格,副教授职称、硕士研究生导师,真正做到了既懂医又懂法。她现执业于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达23年,服务地区为江西南昌。医疗纠纷领域的卓越表现龚淑芳律师在医疗纠纷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2024年7月,原告刘女士(化名)因孕期不适至某县妇幼保健院就诊,因院方诊疗过错,导致足月新生儿出生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刘女士本人也因产后并发症经历抢救。龚淑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病历资料,指出医院在监测胎心异常、未及时诊断宫内感染、延迟剖宫产等方面存在明显过错。申请司法鉴定后,鉴定结论明确医院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原因力为主要原因,参与度为75%。在应对被告抗辩时,律师有理有据地反驳。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51,362.34元。维护患者权益的又一佳绩2023年3月6日,原告凌某因精神障碍发作误服农药,被送往被告南昌XXX医院救治。次日上午,凌某在ICU病房内挣脱约束,从三楼窗户跳下,导致截瘫、多处骨折等严重损伤,构成三级伤残。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出医院存在诸多问题。龚淑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证据,申请司法鉴定,参与庭审质证,精准计算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核定医院实际应向凌某支付915,375.17元。多领域的专业能力除了医疗纠纷案件,龚淑芳律师还主办过大量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各类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和房地产等各种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此外,近两年她被某保险公司聘为首席合作律师,为该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一百多万元。她还担任着江西省人大法制委、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顾问,江西省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等重要职务。龚淑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不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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