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践中的精准与担当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律师则是冲锋陷阵的战士,凭借着专业知识和智慧,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王力律师,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法律舞台上,已经驰骋了六个年头,他以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办理了众多令人瞩目的案件。劳务受害案:法律关系定性的关键博弈2023年3月,一场意外打破了平静。原告王某在拆除被告闫某所有房屋时,因房顶坍塌从高处坠落,遭受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等严重伤害,经鉴定构成八级和十级伤残。原告起诉要求二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6万余元。接受委托后,王力律师敏锐地捕捉到本案的关键在于法律关系的准确认定。原告主张与二被告构成雇佣关系,要求承担雇主责任。而王力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提出了有力的代理意见。首先,准确界定法律关系。他主张闫某与王某的兄长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闫某将房屋拆除工程整体发包,要求交付清理完毕的净地,施工方自带工具、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工作,这完全符合《民法典》第770条关于承揽合同的构成要件。其次,厘清责任主体。施工方与原告系同胞兄弟,二人经常结伴从事临时劳务,所得报酬均分,构成共同承揽关系。闫某不认识原告,未与原告商谈工钱,双方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最后,合理划分过错责任。即便法院认定闫某存在选任过失,原告作为多年从事劳务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未确认房顶承重情况下盲目作业,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减轻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力律师关于法律关系定性的代理意见,认定闫某与施工方构成承揽合同关系,原告与施工方构成共同承揽关系。同时认定闫某选任无资质个人承揽高风险工程存在过错,原告自身亦有过错,判决闫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27万余元,驳回了原告对闫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通过准确的法律关系定性,为当事人减少了约14万元的赔偿负担,充分展现了王力律师在法律关系把握上的精准能力。劳动争议案:证据与法律适用的完美结合原告王某原系被告某艺术培训公司舞蹈教师兼教学部副主管,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及多份培训协议。2024年10月,原告离职后,被告发现其在本地开设同类培训机构并招收原公司学员,遂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支持了被告的请求,原告不服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并免除违约责任。王力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证据材料,制定了系统的应诉方案。一是夯实竞业限制条款效力基础。他举证证明原告担任教学部副主管职务,掌握学员信息、教学资料等核心经营信息,属于《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的“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培训协议均明确约定了保密义务,竞业限制条款合法有效。二是固定违约事实证据。他收集到原告以化名在同类机构任教、使用原学员联系方式、自认经营新机构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其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三是精准计算违约金数额。针对服务期违约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以培训费用为上限,按未履行服务期比例精确计算应分摊金额,避免约定过高被调整的风险。法院完全采纳了王力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竞业限制条款有效,原告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原告退还竞业限制补偿金1.6万余元;原告支付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10万元;原告支付违反服务期违约金2.1万余元。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本案的成功,不仅在于准确把握竞业限制主体资格认定标准,通过职务内容和保密约定双重论证条款效力,更在于注重证据收集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形成闭环证明体系,严格遵循法定违约金上限规定,确保请求具有可执行性。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商业秘密提供了有益借鉴,也警示劳动者应诚信履约,避免承担高额违约责任。王力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彰显了他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担当。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抽丝剥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法律的公正实施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在未来的法律征程中,相信王力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书写更多精彩的法律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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