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综合 > 从业七年,丁文怡律师专注刑事辩护书写精彩篇章

从业七年,丁文怡律师专注刑事辩护书写精彩篇章

2026.02.16综合5人浏览

教育背景与执业机构
丁文怡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本科警校的学习经历,让她拥有深厚的法学基础,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流程与证据标准有着深刻理解。她是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所位于广东省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777号敦煌大厦21楼。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丁文怡律师在律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专业能力与业务领域
丁文怡律师拥有企业合规师这一专业能力证书,这体现了她在法律专业之外的多元化能力。她擅长刑事辩护,执业七年来,深耕刑事案件,经验覆盖广泛。处理过大量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包括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故意伤害危险驾驶毒品犯罪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法经营、组织卖淫、走私、开设赌场受贿等。她能精准研判案件侦查过程中的程序合规性与证据链条的潜在薄弱环节,善于在审查起诉和庭审阶段提出极具针对性的质证意见和辩护策略。
经典案例与卓越成果
客服引流案件罪名变更
2023年起,赵某(化名)伙同李某(化名)为诈骗活动引流。丁文怡律师作为赵某(化名)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被告人行为应定性为帮信罪而非诈骗罪的观点。法院最终采纳了丁文怡律师的意见,将罪名由诈骗罪更正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案例开创了广东珠海地区客服引流案件由诈骗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先河,后续该地区此类案件罪名均按此变更。
诈骗案二审改判缓刑
被告人乐某(化名)和韩某(化名)以网络恋爱交友方式实施诈骗。丁文怡律师作为韩某(化名)的辩护人,在一审和二审庭审中提出韩某(化名)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韩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同时,本案中未上诉的乐某(化名)也由一审的有期徒刑五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在刑事二审改判率不到10%的背景下,丁文怡律师完成了二审由实刑改判缓刑的突破。
非法经营案二审数额下调
被告人韩某(化名)在澳门利用POS机从事买卖外汇活动。一审法院认定其非法经营数额为2.7亿元,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丁文怡律师在一审和二审庭审中提出关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辩护意见。二审法院最终认定韩某(化名)非法经营数额为1289.230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丁文怡律师成功将犯罪数额辩护下调接近20倍,量刑减少一倍,罚金和上缴违法所得金额也大幅降低。
丁文怡律师凭借七年的执业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

2004~2026年,27W+ 专业律师在华律网

解决了 5,000W+ 个问题

今日咨询:4,001 条,律师解答:8,785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