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铁军律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拥有5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140120********07,服务于山西太原地区,现就职于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他身兼多职,不仅是该律所的合伙人、疑难复杂案件部部长,还担任山西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治研究会理事,同时为太原市某生态贸易有限公司、太原市某商贸广场有限公司、太原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等企业,顾问。丰富履历铸就专业素养王铁军律师有着复合型的职业背景,部队退伍后在法院系统工作了十年。这段经历让他精通诉讼程序,深刻理解司法裁判逻辑与价值导向,积累了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这种跨领域的视角使他具备强大的纠纷解决能力,尤其擅长处理涉及多重社会关系、证据繁杂或程序复杂的疑难案件。他对司法系统的运作机制、裁判思路及法官关注要点了如指掌,能为客户提供极具针对性和预见性,策略。多领域专业彰显实力王铁军律师的专业领域广泛而精深。在婚姻家事与遗产继承方面,他凭借在法院系统多年的工作背景,对婚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嘱效力认定等家事纠纷有独到见解。例如在张某(化名)爱与朱某(化名)军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他担任上诉人张某(化名)爱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当事人梳理婚内财产证据、明确财产分割法律依据,重点主张家暴情形下的无过错方权益,最终二审改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在知识产权领域,他作为副主编参与出版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研究》一书,展现了其在该领域的专业研究深度和将实务经验转化为系统性知识的能力。在赵某(化名)滨诉陕西某(化名)出版社、南京某(化名)书局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他通过梳理权利证据、固定侵权事实,有效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辩护也是他的专长之一。他善于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构建有效辩护策略,成功办理多起不起诉、不予批捕案件。在石某(化名)花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中,他结合案件事实,提出石某(化名)花主观无犯罪故意、相关证据存在瑕疵等辩护意见,同时强调其从宽情节,最终法院采纳相关意见,对石某(化名)花从轻判处。在建筑工程、执行异议与复议等业务板块,他同样表现出色。在鄂尔多斯市某(化名)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达拉特旗某(化名)镇人民政府、某村民(化名)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及发回重审程序,他通过系统梳理相关证据,精准界定各方权责,最终为施工企业赢得胜诉,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在案外人梁某(化名)威执行行为异议之诉中,他协助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执行异议,成功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服务大型项目积累经验王铁军律师曾有丰富的政府与大型项目服务经验。他曾作为专项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山西省某政府旧城改造项目、朔州市某银行改制不良贷款清收项目、太原市某城中村征收项目等,具备处理重大、复杂非诉法律事务的能力。职业理念赢得客户信赖王铁军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理念,深信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权利的价值在于守护。他的执业风格兼具军人的坚韧果敢与法官的严谨审慎,始终以“实现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第一目标。他不仅致力于帮助客户赢得诉讼,更注重在事前进行风险防控,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保障,因此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赞誉。其现所在的律所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中环金座19层的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如有法律需求,可在此联系到这位经验丰富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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