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安阳林州这片土地上,有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常凯。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地及周边的当事人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常凯律师毕业于河南大学,获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2016年,他开启了自己的律师职业生涯,最初在郑州市河南英展律师事务所执业,之后便一直在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深耕。他拥有执业证号1410520********56,至今已有8年的执业年限。此外,他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证等专业能力证书,担任专职律师一职。常凯律师的业务能力十分全面,执业8年来,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行政、非诉业务、执行业务。刑事案件方面,涉及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洗钱罪、职务犯罪等几十余个罪名;民事案件包含民间借贷、婚姻、继承等多种类型;执行业务涵盖追加被执行人、房产评估拍卖等;行政诉讼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非诉业务则有合同起草修改、商事谈判等。他累计办理刑事案件百余件,民事案件千余件,接待当事人10000+,获得好评上千,还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在办案过程中,常凯律师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尽心尽责地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他办理的几个典型案例。在缅北王某某(化名)等3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多罪名一案中,该案件涉案人数众多、办理周期长达两年半,且办案过程中受到一定阻力。常凯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联系办案机关并会见当事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他投入大量时间阅卷,结合会见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坚持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名及其他多个罪名。在审判阶段,经过多次庭前会议,经历管辖异议、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他始终坚守辩护思路。最终,不仅去掉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也未被认定为恶势力,还去掉了多个指控的其它罪名,取得了重大的辩护成果。宋某某(化名)犯猥亵儿童罪一案,嫌疑人是已满十六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多名受害人系幼女。常凯律师接受委托后,定下争取受害人谅解的辩护思路,并全流程参与该程序。他始终认为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证据不充分。经过努力,受害人方的态度从拒绝谅解转变为最终成功谅解。因当事人取得谅解这一重大从轻情节以及多个其它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被判处缓刑。牛某某(化名)涉嫌诈骗罪一案,犯罪模式为零首付购车模式。常凯律师介入后,及时会见嫌疑人并阅卷,经过长时间反复查阅案卷,制定出无罪辩护的思路。他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出具多个法律意见书及辩护词,最终公诉机关迫于压力撤回公诉。焦某某(化名)强奸案,受害人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根据法律规定强奸幼女是强奸罪的从重情节。但常凯律师经过争取,让当事人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除了出色的办案能力,常凯律师还多次参与政府部门、行政主管机关、律师协议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宪法日宣传活动以及村居顾问法制宣讲,为普及法律知识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未来,他将继续秉持“客户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为河南安阳林州及周边地区的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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