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海华律师,一位在法律领域深耕近二十载的资深法律人。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罗海华律师现为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合伙人。他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如柳州市总商会调解员、第七届柳州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届柳州市律师协会理事、柳州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柳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柳州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柳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及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内的专业地位,更反映出他积极参与行业建设、推动法治进步的担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罗海华律师代理四原告参与诉讼。2023年11月23日,兰某某(化名)饮酒后驾驶电动车与货车发生碰撞死亡。经交警认定,兰某某承担主要责任,货车方承担次要责任。兰某某治疗期间花费大量医疗费用,其家属因赔偿问题与对方协商无果后起诉。罗海华律师围绕事故责任划分、损失计算标准等关键问题展开诉讼,主张各项损失合计151.464593万元,扣除交强险后按30%比例计算赔偿金额。然而,保险公司提出诸多抗辩意见,如医疗费按50%参与度核算等。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四原告36.548128万元,虽未完全采纳罗海华律师关于30%责任比例及全部损失项目的主张,但他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部分胜诉,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自2011年7月起,柳州市xx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广西建工xx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金属结构分公司供应工业气体,双方签订多份合同。经结算对账,对方累计欠付货款158.738682万元。供货方多次催讨无果后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对方则以结算单需特定人员签字确认为由抗辩付款条件未成就,且主张无需承担逾期利息等。罗海华律师作为供货方代理人,提交充分证据证明供货事实及对账效力。法院经审理支持了供货方主张,判决对方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罗海华律师再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罗海华律师凭借其出色的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在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他不仅荣获“柳州优秀律师”称号,还多次获评柳州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早年的工作经历练就了他极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与责任心,他长期面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赢得广泛信赖。他秉持“亲力亲为办实事”的理念,成功办理各类案件两千余起,涵盖多种复杂类型,为当事人在法律困境中点亮希望之灯,成为柳州法律界兼具口碑与实力的标杆人物,为推动法治进程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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