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子,若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有贷款,婚后该房产的归属较为复杂。从法律角度看,房产的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所以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原则上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主张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计算方式一般是将婚后共同还贷金额相加,除以房屋总价款(包括首付及贷款总额),再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得出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例来说,一方婚前首付购买房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上升,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补偿给另一方。总之,婚前有贷款的房子婚后不完全算共同财产,但另一方在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方面享有一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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