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包括以下项目:1. 子女生活费:用于满足子女日常基本生活开销,如饮食、衣物等。2. 教育费:涵盖子女接受各类教育的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学杂费等。3. 医疗费:包含子女就医看病的费用,如挂号费、药费、治疗费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应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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