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综合 > 要约的效力模式是哪些样的

要约的效力模式是哪些样的

2026.02.14综合4人浏览

1. 要约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
2. 对要约人的效力: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
3. 对受要约人的效力:受要约人取得承诺的权利,而非义务。受要约人可以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承诺来使合同成立;也可以拒绝要约,使要约失去效力。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