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与上诉存在明显区别:1. 主体:上诉是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申诉主体广泛,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2. 对象:上诉针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申诉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判,包括二审裁判、再审裁判等。3. 期限:上诉期限一般较短,刑事判决是十日,裁定是五日;民事判决是十五日,裁定是十日等。申诉无固定期限限制。4. 功能:上诉旨在引起上级法院对案件的重新审理,纠正一审错误。申诉主要是为了启动对生效裁判的复查程序,不一定必然引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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