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产假期间工厂搬迁,若因此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工厂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标准。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工厂搬迁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权利义务工厂有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及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关键要件确实因搬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不成。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工厂搬迁通知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更前后的工作记录等。与工厂协商要求明确补偿方案,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提交仲裁申请,等待仲裁委受理,参加庭审,最后根据仲裁结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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