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资料。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基于保障患者知情权和诊疗监督权,赋予其复印病历资料权利。权利义务患者有查阅复制特定病历资料权利,医疗机构有提供协助义务。关键要件明确规定了可复印的病历资料范围。实务建议患者可在出院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医院病案室申请复印病历。申请时填写复印申请表,注明需要复印的内容。病案室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无误后按照规定为患者复印并盖章。如遇医疗机构拒绝,患者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寻求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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