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主做出捐赠器官的决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核心分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独立的意思表示能力,能自主决定是否捐赠器官,这体现了对个人意愿的尊重。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在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情况下,可共同决定捐献,需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在特定情况下对器官捐献决定权的补充规定,以确保捐献行为符合死者意愿及法律规范。实务建议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决定捐赠器官,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表达意愿,可订立专门的器官捐赠协议。对于涉及到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决定捐献的情况,要确保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并留存好书面决定。相关医疗机构等部门在接收器官捐赠时,应严格审查捐赠决定的形式及作出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的器官获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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