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公房的分割方案如下:1. 若公房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2. 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处理: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3. 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4. 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予准许。5. 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其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公房分割较为复杂,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具体分割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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