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联系地址与基本信息王飞飞律师现就职于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其联系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桂国际商务中心22层。王飞飞律师拥有法学(医事法律)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于2009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职业资格,2011年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已有14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520120********85,服务地区主要为贵阳。二、丰富的专业履历王飞飞律师履历丰富,他原是贵州全甚律师事务所主任,如今担任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医疗卫生事务部负责人。他不仅是贵阳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曾担任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贵州省骨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目前,他还兼任贵州省律师协会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理事、贵阳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观山湖区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员等重要职务。此外,他还拥有高级企业合规师这一专业能力证书。三、专注医疗纠纷领域王飞飞律师专注于办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这一领域有着丰富的诉讼与非诉经验。他代理患方近四百件,代理医方几十件。同时,他也致力于其他人身损害、建设工程领域的实务研究,在各种人身损害案件及建设工程案件的处理上同样经验丰富。四、典型案例成果(一)工地受伤医疗纠纷2012年,杨某(化名)之夫在工地做工受伤,经治疗后死亡。王飞飞律师接受委托,在鉴定听证会上,其意见全部被鉴定专家采纳,认定医疗机构承担60%7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21万余元。(二)误吸花生米医疗纠纷2016年,朱某(化名)之女误吸花生米求诊后死亡,法院判决医院承担80%的责任,赔偿45万余元。(三)待产胎儿死亡医疗纠纷2017年,张某(化名)待产时胎儿死亡,王飞飞律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两级医学会均评定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四)刀刺伤延误治疗纠纷2018年,吴某(化名)因刀刺伤求诊后成植物人状态,法院判决医院赔偿166万余元。(五)出生脑瘫医疗纠纷2020年,胡某(化名)出生后成脑瘫,法院判决医院赔偿179万余元。(六)其他医疗纠纷案例还有施某(化名)之母、唐某(化名)、王某(化名)、许某(化名)、马某(化名)之母等多起医疗纠纷案件,王飞飞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例如施某(化名)之母案,法院认定医院承担50%的责任,赔偿36万余元;唐某(化名)案在法院主持下调解,医院一次性赔偿40万元;王某(化名)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61万余元;许某(化名)案通过协商医院一次性赔偿42万元;马某(化名)之母案最终法院判赔44万余元。多年来,王飞飞律师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桂国际商务中心22层这个办公地点,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医疗纠纷等法律问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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