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转委托原则上需要经过被代理人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被代理人对受托人有信任基础才会委托其处理事务,转委托可能影响这种信任关系,所以需经同意。同意后,被代理人可直接指示转委托第三人,受托人对选任及指示负责。未经同意,受托人对转委托第三人行为担责,但紧急维护委托人利益的转委托除外。实务建议受托人若要转委托,应及时与被代理人沟通,以书面或其他可留存证据的方式取得同意。被代理人不同意转委托时,受托人应按约定亲自处理事务。若受托人认为有必要转委托,可证明存在紧急情况,以减轻自身责任。若因转委托产生纠纷,各方需提供证据证明是否有同意紧急情况等事实,按法律规定确定责任归属。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