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证丢失不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可先补办结婚证或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再办理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结婚证虽丢失,但婚姻关系事实存在,可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婚姻状况来办理离婚。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职责。关键要件需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如户口簿等能体现双方婚姻状况的材料。实务建议补办结婚证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如无法补办结婚证,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办理离婚准备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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