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幼儿园一般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核心分析:首先,小朋友在幼儿园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幼儿园负有教育、管理职责,若其未能充分履行该职责,导致小朋友被其他小朋友打伤,就需承担侵权责任。关键在于判断幼儿园是否尽到了应尽的教育管理义务,比如是否有足够的安保措施、对教师的安全教育工作培训是否到位等。实务建议:家长应及时带孩子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同时,要向幼儿园反映情况,要求其提供监控视频等资料。若与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不成,可向当地教育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必要时,可依据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孩子的权益,要求幼儿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