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自愿离婚签订的协议并非必须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核心分析:1.离婚协议的生效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只要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签订,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即产生法律效力。2.公证是对协议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证明,但不是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实务建议:1.签订离婚协议时,确保内容明确、具体,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约定清晰,避免日后产生纠纷。2.双方仔细核对协议条款,确认无误后签字。3.办理离婚登记时,将协议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备案。4.若担心协议的履行或存在争议风险,可选择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增强其证明力。公证时,准备好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前往当地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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