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双方为谋取私利,互相勾结,故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需证明双方存在串通故意且目的是损害他人利益。权利义务:恶意串通方侵犯了他人权益,应承担行为无效及赔偿等责任。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双方有串通行为,表现为意思联络等;二是主观上有恶意,即明知会损害他人利益仍为之;三是造成了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双方沟通记录、合作协议中的异常条款、交易过程中的不合理安排等。寻求帮助: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相关行为无效。法律程序:先准备好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之后按法院要求参加庭审,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是否构成恶意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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