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原离婚协议中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等涉及身份关系的条款不再具有效力,但涉及财产分割等财产性条款仍然具有效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核心分析:离婚协议中涉及身份关系的部分,如婚姻关系的解除,随着复婚行为,原身份关系已不存在,该部分条款失效。而财产分割等财产性条款,是双方对财产权益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仍然有效。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果对原离婚协议中的财产条款存在争议,需收集当时签订协议时的相关证据,如财产清单、协商记录等。协商解决:双方可先就财产问题进行协商,若能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诉讼途径: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财产条款的效力及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民事诉讼程序,提交起诉状、证据等,参与庭审,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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