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期限并没有明确固定的时长规定。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核心分析:1.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该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2.探望权的行使需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3.关键在于双方先协商确定探望方式和时间,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实务建议:1.双方先自行协商探望的具体安排,如每月探望几次、每次时长等,并形成书面协议。2.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适合行使探望权及对子女成长的积极影响,比如自己的生活状况、经济能力、与子女的情感联系等。3.法院判决后,严格按照判决履行探望义务,若遇对方阻碍,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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