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男方有暴力倾向,探视权不一定能直接取消,但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核心分析:首先,探视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但当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时,法院有权进行干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暴力倾向显然符合这一情形。在此情况下,权利义务方面,父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但保障子女身心健康更为重要。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暴力行为的频率、对子女造成的实际影响等。实务建议:如果认为男方的暴力倾向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目睹暴力行为的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止男方的探视权。在诉讼过程中,要详细阐述男方暴力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子女的不良影响。法院会根据证据和实际情况作出裁决。若之后男方改正,可另行起诉要求恢复其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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