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了结婚证仍能离婚。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之后再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办理离婚。核心分析:首先明确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证明,但不是离婚的绝对前提。双方仍有离婚的权利和意愿,通过补领结婚证来完善手续是可行的办法。关键在于婚姻登记机关能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存在且档案属实。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以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登记申请书及审查处理表等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寻求帮助: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法律程序:先补领结婚证,然后可选择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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