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程尾款不给,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核心分析:权利义务:承包人有完成工程并获得相应价款的权利,发包人有支付尾款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发包人未支付尾款。法律适用逻辑:基于合同的相对性,承包人可依据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主张权利。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包括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结算文件、付款凭证等。确定管辖法院:一般为工程所在地法院。撰写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提交起诉材料: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缴纳诉讼费。等待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最后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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