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不带结婚证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核心分析:1.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定证件,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要材料之一。2.婚姻登记机关需要依据结婚证来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从而进行离婚登记的审核与办理。3.缺少结婚证无法证明双方婚姻状况,婚姻登记机关难以进行离婚登记操作。实务建议:1.若结婚证丢失,可先去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补办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2.申请补办后,按照正常离婚登记程序,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3.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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