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女方若想夺回孩子抚养权,需满足法定情形并依法律程序进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1.对于不满两周岁孩子,女方通常有优势。2.已满两周岁子女,法院综合双方条件,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判断谁抚养更有利。关键在于提供自身抚养条件优于对方的证据。3.八周岁以上孩子,尊重其意愿。实务建议:1.收集自身抚养优势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照片等。2.证明对方抚养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因素,如对方有不良嗜好、经常打骂孩子等。3.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适用于八周岁以上)。4.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交相关证据,按法院程序参与庭审,等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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