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不一定要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核心分析:若双方自愿离婚,可选择协议离婚,通过申请离婚登记办理,该方式程序相对简便。协议离婚时,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关键构成要件是双方自愿且对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实务建议:若选择协议离婚,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明确各项约定。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冷静期内遵守规定。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无法协议离婚或对离婚事宜存在争议,可考虑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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