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要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要件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销售的是有毒、有害食品会发生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认定生产有害食品罪时需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例如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其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构成犯罪。同时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如食品检验报告、生产销售记录等书证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在风险与策略方面对于司法机关而言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证据标准办案防止错案发生。对于涉案企业和个人一旦被认定有罪将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避免触碰法律红线。若发生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尽量避免进入诉讼程序减少时间和金钱成本。若协商不成应积极应对诉讼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自身无过错或过错较轻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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