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需满足以下条件:1. 明确财产范围: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2. 遵循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分割时应平等分配。3. 照顾子女、女方权益:若存在子女抚养问题,在财产分割时应适当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同时,女方因生理等原因在生活中可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也应予以适当照顾。4. 无过错方权益保护: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也可适当多分。5. 协商一致: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式,协商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总之,离婚后财产分割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