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提出离婚就放弃财产的婚前协议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 该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例如双方自愿签署协议,明确表示若一方提出离婚则放弃全部财产,这种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3. 不过,如果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比如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处于重大误解、被对方利用优势等不利地位,导致协议明显对其不公,那么受损害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请求撤销该协议。但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存在这些可撤销的情形。4. 总之,这份婚前协议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但具体效力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若对协议的有效性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