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2. 但如果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那么原告可以不受六个月期限的限制,随时再次起诉。 例如,在此期间一方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等,原告可以以此为新情况、新理由,重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 对于被告而言,如果被告在判决不准离婚后想起诉离婚,不受六个月期限限制。 被告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为法律没有对被告再次起诉离婚作出类似原告那样的时间限制。总之,原告需区分是否有新情况、新理由来决定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而被告起诉离婚则相对不受六个月期限的严格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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