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一方婚前购买: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产权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法律依据是《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 双方婚后共同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 一方父母出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 贷款购房:对于有贷款的房产,分割时既要考虑房产归属,也要考虑贷款的承担。一般来说,获得房产的一方继续承担剩余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总之,离婚房产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先由双方协商,协商无果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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