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女方通常没有赡养男方父母的法定义务。1. 从法律关系角度来看,儿媳与公婆之间并不存在法定的赡养关系。赡养义务主要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产生,比如成年子女对自己的父母负有赡养义务。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有赡养责任。婚姻关系解除后,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女方对男方及其亲属的关系也发生相应变化。3.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男方父母尽了较多赡养义务,比如长期照顾、提供经济帮助等,从公平原则出发,在男方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女方可以给予适当的帮助,但这并非赡养义务,而是一种道义上的支持或基于公平的酌情给予。4. 总之,一般情况下女方离婚后无需赡养男方父母,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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