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对方协商:可以主动与孩子的另一方抚养人沟通,如实说明家庭困难的情况,尝试协商减少抚养费数额或暂时延期支付等。比如因失业导致收入锐减等合理原因,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或金额。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 向法院申请减免:准备好能证明家庭困难的相关材料,如低保证、失业证明、重大疾病诊断书等。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减免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如果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原定抚养费,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可能会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或调整支付方式。3. 寻求社会救助:可以了解当地民政部门是否有针对困难家庭子女抚养的救助政策。比如一些地方会提供临时救助金等帮助困难家庭缓解抚养压力。也可以咨询社区,看是否有相关的帮扶措施。总之,家庭困难出不起抚养费时,不要逃避责任,应积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以保障孩子的权益同时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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