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商解决方案:夫妻双方可再次协商,看能否达成新的支付计划。比如一方适当延长支付期限,另一方给予一定宽限期,同时可以约定分期支付补偿款的具体金额和时间节点。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等问题应遵循自愿、公平原则进行协商。所以协商解决方案是符合法律精神和实际情况的一种途径。2. 申请延期支付:如果确实暂时无力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支付补偿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减少证明、家庭突发重大支出证明等,以表明自己无力按时支付的客观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若认为理由充分,会作出延期支付的裁定。这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保障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的合法权益。3. 以其他财产折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将夫妻共同拥有的其他财产进行评估作价,用以折抵房产补偿价。例如共同拥有的车辆、贵重首饰等。只要双方自愿且财产价值能合理折抵补偿价,这种方式也是可行的,同样基于双方对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法律原则。4. 考虑房屋居住权:若支付补偿价困难,可考虑给予获得房产一方一定期限的居住权,待有能力支付或双方再协商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另一方的居住需求,也为解决补偿价支付难题提供了缓冲,符合公平合理解决纠纷的法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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