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分割财产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具体情况如下:1. 一般原则: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2. 协商分担:如果双方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自行和解,可协商确定诉讼费用的分担方式,并由法院在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中予以明确。3. 按比例分担:若案件难以区分完全胜诉或败诉,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在财产分割中的责任比例,决定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诉讼费。4. 特殊情况:比如原告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在起诉分割财产时,原告需先准备好诉讼费。之后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确定最终谁来承担这笔费用。若对诉讼费负担有疑问,可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