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可按以下方式处理:1. 沟通协商:双方先冷静下来,心平气和地交流,尝试了解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原因,看能否协商解决分歧,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若能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 申请调解: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比如街道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由专业人员介入,协助双方沟通协商,促使达成离婚合意。3. 提起诉讼: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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