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是长期有效的,但涉及到一些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履行时效等情况如下:1. 长期效力:离婚协议书自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即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所谓“有效期”限制其整体效力,只要婚姻关系已解除,协议就持续有效。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书属于合同性质,一旦生效,双方应按约定履行。2. 财产分割履行时效: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等约定,另一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要求履行。例如,一方发现对方隐藏财产等损害自己财产分割权益的行为,三年内可起诉。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诉讼时效。3. 变更或撤销时效: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同样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保障离婚协议的严肃性和双方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