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一些情形下法院不予支持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规定,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核心分析首先,主体方面,赔偿责任主体明确为无过错方的配偶。其次,判决不准离婚时,基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因为离婚损害赔偿是以离婚为前提。再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也不受理,也是基于其与离婚的关联性。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若涉及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收集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如出轨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提起时机应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避免单独提起。寻求帮助可咨询专业婚姻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及诉讼流程,确保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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