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二婚离婚同样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不能当天办理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离婚冷静期是为减少冲动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稳定。权利义务双方在此期间有冷静思考是否继续离婚的权利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经过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再申请发证的流程。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寻求帮助可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具体流程。法律程序先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再在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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