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一方债务不一定共同承担。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若债务是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日常所需,属于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若超出日常所需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则为个人债务。关键在于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以及债务用途。实务建议对于债权人,要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需收集相关证据,如资金流向消费记录等。对于夫妻一方,若认为是个人债务,要保留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等的证据。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债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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