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赠与一般情况下不能撤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时,该解释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核心分析1. 离婚协议是双方对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达成的整体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2. 财产赠与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在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时,应严格履行。3. 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订立协议时的欺诈胁迫等情况。实务建议1. 若要撤销,需收集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的证据,如胁迫的录音欺诈的聊天记录等。2. 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判决。3. 诉讼时要明确诉讼请求,按照法院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参与庭审并陈述观点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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