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解答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形成拟制血亲关系,产生一系列法律效力。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3. 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收养关系一旦依法成立,即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特定亲属关系的权利义务。 权利义务养父母承担抚养教育责任,养子女有赡养义务,双方近亲属间也有相应关系。 构成要件收养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收养人被收养人资格及收养程序合法等。4. 实务建议收养关系成立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收养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自身符合收养条件。被收养人情况也需如实登记。收养关系存续期间,注意留存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等相关证据,以备可能出现的纠纷之需。若发生纠纷,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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