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 准备证件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若离婚再婚,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离婚证明。2. 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3. 填写声明书:双方需如实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 审查与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等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确立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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